
全荷华⼈社团联合会(LFCON)成⽴于1987年,是荷兰华⼈社团的最⾼联合组织。作为与荷兰政府之间的官⽅桥梁,联合会代表华⼈社群进⾏对话、维护合法权益、促进融⼊荷兰社会,并推动各成员社团之间的团结。联合会为⾮营利性公益机构,不具有任何政治或宗教倾向。
作为政府与华⼈社区之间的正式沟通渠道,系统性地反映华⼈社群的 诉求与现实情况,依法争取应有权益。
联合荷兰各地华⼈社团,促进协作与共识,提升华⼈整体社会地位, ⽀持华⼈华侨参政议政。
所有活动以华⼈华侨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,坚持⾮营利、⾮宗教、⾮政治原则,不涉及商业经营。
作为荷兰政府与华⼈社区之间的桥梁,历届主席均致⼒于传承这⼀使命。

1987-1989

1989-1991

1991-1994

1994-1997

1997-2007

2007-2010

2010-2017

2017-2023

2023-2026

2026
全荷华人社团联合会作为荷兰政府与华人社区之间的官方桥梁,核心职能包括:代表华人社群与政府对话,依法维护合法权益;联合荷兰各地华人社团,凝聚共识与力量;推动华人融入荷兰主流社会;弘扬中华文化,支持华文教育;组织慈善公益活动。联合会所有活动坚持非营利、非宗教、非政治原则。查看章程,了解更多。
政府对话
团结社团
权益维护
参政议政
社会融⼊
⽂化传承
慈善公益
华⽂教育
全荷华人社团联合会设立董事会作为法定治理机构,对外代表联合会并承担法律责任。理事会为内部管理与运作机构,由常务副会长团、副会长团、会员单位及顾问团组成。秘书处负责日常行政与对外联络。三者各司其职,共同保障联合会规范运作。
对外代表联合会,签署合同及管理银行账户;
承担全部法律与财务责任;
执行联合会宗旨,对重大事项作出最终决定;
任命或罢免董事会成员(基于理事会建议)。
民主选举主席及其他重要职务;
审议年度财务报表及会务报告;
提出董事会成员罢免建议;
讨论决定联合会重大内部事务,其决议须经董事会确认后执行。
负责联合会日常行政事务管理;
承担对外联络与沟通协调职能;
组织会务、管理文书档案;
协助董事会及理事会落实各项决议。